你知道勞動能力怎么鑒定嗎?勞動能力鑒定受理范圍包括哪些?申報條件又是什么?勞動鑒定程序有哪些?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受理范圍
1、工傷傷殘等級鑒定
2、因病辦理病退鑒定
3、委托鑒定
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員發生公傷;
3-2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委托超過工傷認定時限的;
3-3因公負傷職工舊傷復發有爭議的因果關系確認;
3-4因公負傷與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關系確認;
3-5外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托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
3-6法院、勞動仲裁、信訪等部門委托按工傷鑒定標準鑒定處理的;
申報條件
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并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系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攜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復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鑒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并復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并復印件,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特殊傷病情況需額外提供的申報資料及要求:
(1)精神疾病需額外提供由專門的精神病醫院開具的《醫學精神病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2)智能損傷需提供智商、記憶商測定報告。
(3)聽力受損需提供電測聽、帶******值,的聽覺誘發電位檢測報告。
(4)工傷職業病需提供指定醫院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
申請工傷鑒定的醫療期規定
申請工傷鑒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
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
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軟組織挫傷,腦震蕩,臟器挫傷保守治療,燒傷(小面積、淺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裂傷,臟器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1年:氣管外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損傷。
因病鑒定申請時需滿足的醫療期規定
(1)癲癇病、腦外傷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質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
(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雙向情感障礙虛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齡需達到50周歲以上,女性要45周歲以上。
(3)惡性腫瘤及癌癥無病程要求。
(4)其它疾病醫療期一年以上。
注意:同一疾病自上次鑒定結論做出之日起一年內不能重復申請因病鑒定(惡性腫瘤病情加重的除外),超過一年的需提供病情加重的病志資料。
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中有關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章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1] ,最輕的為一級,最重的為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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